案例警示
案例警示
Case Warning

黄岛区“5·20”青岛某物流有限公司一般闪爆事故

(一)案例陈述

2019年5月20日10时许,位于黄岛街道办事处的青岛某物流有限公司内,该公司两名员工在罐外使用二甲苯对罐箱内壁残留的油脂进行清理时,发生闪爆事故,导致5人受伤,其中2人烧伤,直接经济损失约200万元。

(二)直接原因

二甲苯溶剂经喷枪以雾状形式高速喷洒入罐箱内部,且罐箱为密闭空间,极易达到爆炸极限;喷枪及罐体未采取防静电接地措施,工人也未穿戴防静电鞋、服,二甲苯溶剂在流动和喷洒过程中产生的静电及人体所产生的静电未能及时导出并逐渐积聚,产生的静电火花遇到罐内到达爆炸极限的二甲苯可燃气体,引发闪爆和燃烧,造成在罐口的操作人员烧伤。

(三)事故防范和整改措施建议

1.涉事公司要认真吸取事故教训,要健全使用危险化学品的安全管理规章制度,提高危化品使用安全意识;针对罐箱清洗区域存在窒息中毒、爆炸、高处坠落等事故风险,应当编制现场处置方案,明确应急工作职责、应急处置措施和注意事项等内容;要根据工作特点,做好罐体及喷枪的静电接地措施,为员工佩戴防静电工作服;立即组织主要负责人参加交通管理部门组织的安全生产知识和管理能力培训,并参加考核;要加强对现场的安全检查力度,重点检查受限空间、高处作业、动火作业等危险场所及部位,确保安全生产无疏漏。

2.区交通运输局、街道办事处要落实好行业监管和属地监管,从主要负责人安全持证、高处作业、危化品使用、应急预案编制等多方面深入排查安全隐患,认真督促企业落实整改责任。


来源:青岛市应急管理局青岛市安全生产委员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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